关于做好2016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
陕建保函〔2016〕5号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(城市)建设局,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、城中村(棚户区)改造办公室,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,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,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,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〔2016〕57号),做好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开内容
(一)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
1.年度建设计划信息。按公共租赁住房(含廉租住房)、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住房、城市棚户区、国有工矿棚户区、国有林区(场)棚户区(危旧房)、垦区危房类别公开市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。
(1)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。内容包括:开工套数、基本建成套数。时限:在确定年度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确定的,应在本通知下发之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(2)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。内容包括:项目名称、建设地点、总建筑面积、住宅面积、计划开工时间等。时限:本通知下发之后20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公开已审批立项的项目清单,以后有新项目立项的,应在项目立项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项目清单。
2.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。分类别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。
(1)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。内容:实际开工套数、基本建成套数。时限: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(2)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。内容:项目名称、建设地址、建设方式、建设总套数、开工时间、年度计划开工套数、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、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。其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,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资金、建设内容、承接主体、标准要求等信息。时限:项目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(3)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。内容:项目名称、建设地址、建设单位、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等。时限:项目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(二)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及退出信息公开
1.政策信息
(1)政策法规。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、棚户区改造等规范性文件。内容:文件名称、文号、发布部门、发布日期、实施日期、正文。时限:文件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(2)住房保障办事指南。内容: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、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。时限:制定(修订)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(更新)。